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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灵史前一万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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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文明火种(第1/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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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于是刚刚乱糟糟“声讨”何晨的原始人们,开始你一句我一句地唱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大荒!战斗!”

    “我们狩猎,我们战斗!”

    “杀死阿柏怪,杀死大食花!”

    “食物!食物!”

    “吃吃吃!”

    “杀杀杀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参差不齐,五音不全,就像是无意义的嘶吼一样。

    但同时,有种苍莽、遒劲、浑厚味道。

    声音响彻云霄,甚至能感觉到连乌云都震散了少许。

    “这……”

    何晨感觉自己燃烧起来了,血液都在沸腾。

    对!这才是史前的歌曲!这才是大荒之歌!

    不是什么软绵绵的思乡之曲,出来力挽狂澜、慷慨就义,最终才塑造了何晨前世最最坚韧的民族。

    何晨不奢望大荒部落最后能成为炎、黄部落那样开创伟大民族的部落,但是他希望大荒部落能流传的在门口。

    他们感觉到今天的晨,不,今天的晨巫有些与众不同。

    是的,今天的晨,更加像晨巫了。

    不是指他在空中唱歌,而是指的现在仿佛行尸走肉回屋子的这一刻。

    有一种莫名、神秘、庄重的气氛在蔓延。

    忽然,盘膝坐在地上的何晨开口了:

    “我是晨,大荒晨巫。”

    迪、紫,还有小白他们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了过去。

    此时,何晨的眼睛明亮得如同晚上夜空中闪耀着的星辰。

    “我要打造出,英雄辈出的民族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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