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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生无可恋的沈默听完豁然抬头。
你要唠这个,我可真不困了。
在矜持了一小会之后,沈默平静道:“写书,是需要灵感的。”
部落女王平静道:“三天如何?”
沈默瞪大眼睛,“三天,你当我是打字机器吗?”
“那就两天吧。”女王大人直接改口。
“别!还是三天吧。”
沈默摆摆手,有些心累。
他忽然想到了某句名言,假如你想在屋子里开一间窗,他们多半是不肯的。
但你若是想把房子拆了,他们就愿意开窗了……
三天时间,他还要重新赶制药液,加上写书的时间,他又得投身九九六的福报当中去了。
苦逼啊!
他甚至预感到,自己以后身上要是被打上了女王大人的标签,会成为整个大荒最鲜艳的一撮羊毛。
一声长叹,满是心酸。
身后,袁霄看着一地的药液,对沈默投去同情的目光。
这么多药液,就算按照五百红石一瓶算,那也是五百万红石。
部落不是拿不出区区五百万红石,只是无法调拨五百万去买各种药液。
“你这是什么眼神?”
沈默回头挑了挑眉,然后义正言辞道:“少卿大人不必怜悯我,能为女王大人分忧,能为部落出一份力,是我兰万城的荣耀!”
这一趟,血亏!
但是亏,也得站着亏,要亏的有价值。
虽然搭了价值五百万红石的药,但抱大腿这一块,他也算是玩儿明白了。
整个洛水部,最大的大腿是谁?当然是洛水女王。
虽然部落内忧外患,但人家是武神强者,可以媲美殷月兰的超级猛人。
以后就算不做部落之主了,那在大荒也能横着走。
打上女王大人的标签,虽然招人记恨,但也是有好处的。
这么一想,他也就看开了。
谁知他话音落下,袁霄看向他的目光住!”女王娇斥道。
袁霄蒙头蒙脑的站在原地,急道:“他不忠诚,还留着他做什么?”
女王沉默良久,才缓缓道:“这正是我叹息的缘故,这个人胸怀天地,不会忠诚于任何人的。”
“换言之,无人值得他效忠。”
袁霄想了下,有些郁闷的站在原地。
要是谈论部落内的大小事,他还能插上几句,可说起复杂的人心,可以说是一窍不通。
“他就是叶默。”女王目光坚定道。
听完此话,袁霄大惊。
“主上大人,外面都在传,那本书可是写您的。”
“那又如何?”
“叶默和那位女武神……可是有感情的。”
“我不配有感情吗?”
袁霄:“……”
……
“我,莫得感情!”
一个人走在归途中,沈默面无表情地催眠自己。
我本来可以很有钱,都是心软害了我。
慈不掌兵,义不经商,老祖宗诚不欺我。
间接性破产的第一日,沈默耳畔仿佛回荡起了那首脍炙人口的歌。
雪花飘飘,北风萧萧……
“不!”
沈默伫立天地,仰天怒吼。
他拖着疲惫的身躯,前方来到了两条岔路口。
路边,竖立着两座巨大的石碑。
石碑上,分别写着每条路所代表的目的地。
左边,天骄营。
右边,姚氏王族,董氏王族……
沈默看着右边的路,那灰暗的天空,仿佛又多了几分明亮的光彩。
“要账去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