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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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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三十三章 血战(四)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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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瞎子和苟莫离一起骑着马回主寨,在路上,苟莫离开口道:

    “北先生,您知道我和您最大区别在哪儿么?”

    “在哪儿?”瞎子回应道。

    “那就是您所求所学所知所悉的,是人的一种共通性,而我,则喜欢看单一一群人的具体特征,如果,北先生您将野人也看作人的话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,我比较形而上学?”

    “这词儿,我没听得懂,但大概能猜出是个什么意思,其实,也差不离了,就是烛火,它再明亮再炽热,也得需要黑漆漆的烛台去承载去依附。

    您就是将这烛台镀了金银,它的光泽,也不可能比得过烛焰,但要真缺了它,缺了它这些配件,那也不成啊。

    您是在大方向考虑共通性,我呢,就是小角落里,修修补补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,我记得,主上应该与你说过,他不喜欢你这种太过谦虚的习惯,你总是话里话外姿态里姿态外,将自己当作傻子蠢货,你说,我们不信吧,你又老是这般蹦跳着表现出这个样子,我们要是信吧,那岂不是我们自己就成蠢货了?”

    “是,我知道了,那我以后尽量做好好好说话,只是……没法子,一些习惯养成得太久了,一时半会儿想改回来,很难。”

    “慢慢来吧,不急。”

    “但我倒是好奇,北先生你们觉得我应该改到什么程度,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,但我觉得,北先生您和风先生,包括梁将军,你们和伯爷之间的关系,很奇妙,我可能,永远都达不到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和主上的关系,你不用奢望了。”

    这玩意儿,想模仿也模仿不来,与生俱来的。

    就是魔王们,自己也没办法去改变。

    甭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,都是这样。

    “那我该尽量表现出什么样子?哦不,按照北先生您对雪海关军民讲座时说的那些话,应该,我应该向哪个方向去进步?”

    “进步?”

    “对,我应该进步到哪个程度?”

    “进步到,以后如果我们和主上打算去开客栈时,觉得,可以留着你在客栈里当个店小二,那就可以了。”

    “有趣。”苟莫离砸了咂嘴,继续道;“很有趣,伯爷和您们,都是很有趣的一群人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的目标,就是把这日子,过得,示意自己只是陪着来的。

    苟莫离则是直接跪伏在郑伯爷面前,

    呼喊道;

    “伯爷,明日之战,必然极为关键,胜,则东山堡可一劳永逸,馁,则长久拉锯;

    所以,

    属下请伯爷再给属下一个机会,

    明日属下请派我野人勇士第一批登城!”

    这番话,证明对眼前战局有清晰认识的,不仅仅是梁程,还有苟莫离。

    其实,苟莫离的战略眼光和战术能力,毋庸置疑,否则,雪海关外对司徒家连战连捷,也不可能出现。

    郑伯爷放下了风油精的小瓶,拿出自己的铁盒,抽出两根烟,一根,丢给了站在远处的瞎子。

    卷烟在空中飘浮,最后稳稳地落入瞎子嘴唇间。

    郑伯爷“呵呵”一笑,自己也叼了烟,随即,桌案上燃烧着的蜡烛飘浮起来,凑到其面前,火苗分毫不差,帮忙点好了烟。

    梁程在旁边装没看见,

    要是樊力在这里,估计得说一句:

    事儿逼。

    吐出一口烟圈,

    郑伯爷夹着烟,侧着身子,看着跪伏在下面的野人王,

    缓缓道;

    “冲城,要死很多人的。”

    苟莫离抬起头,咧开嘴,笑了,

    道:

    “求伯爷,给属下一个死人的机会,总得有人第一轮上去,不求什么配合娴熟,也不求什么个人武力,

    只求一个,

    悍不畏死。”

    郑伯爷的眼睛眯了眯,抖了抖烟灰,道:

    “成。”

    “多谢伯爷成全!”

    ………

    帅輦,再度被牵引出寨,只不过,停留在了军寨外不远处。

    一身金甲的郑伯爷站在上面,在其身后,左侧,站着的是阿铭,右侧则是剑圣。

    帅輦下方,则是高毅亲自率领的一众亲卫。

    帅輦边侧,有一根栏杆,栏杆上挂着“郑”字旗,同时,一把紫色的长弓也被绑在那儿。

    自古以来的战争,除非那种强弱分明的碾压平推,否则,大多数时候,打的,都是士气。

    尽可能地削减对方的士气,这是为将者的水平体现,但同时,如何保证和提升己方的士气,这是为将者的基础职责。

    郑伯爷不喜欢穿这套金甲,

    郑伯爷也不喜欢这把颜色过于鲜亮的长弓,

    但为了安抚军心,

    他必须在今日,大大咧咧地就站在这儿,让其麾下的士卒、辅兵以及民夫们,看见他。

    果然,在第一批正军出寨从帅輦前过去时,士卒的精气神都为之一振。

    随即的辅兵和民夫们,在帅輦上的郑伯爷左手把着刀,右手虚抬,道:

    “公孙将军请起。”

    “谢伯爷!”

    公孙志站起身,其身后亲卫也都站起身,唯独一个靠着公孙志也是身着甲胄,但看起来也不过是十岁出头的少年没有起身,依旧跪着。

    其实,郑伯爷先前就注意到他了,无他,这个身材在一众如狼似虎的亲卫堆里,实在是过于显眼。

    公孙志指了指还跪在地上的少年,道:

    “伯爷,这是犬子,公孙寁。”

    “公孙寁,见过平野伯爷,平野伯爷福康。”

    说完,小小年纪的他又磕了三个头。

    这个意味,就不同了。

    已经脱离了上下级的见礼,同时,也脱离了一般叔伯辈分的见礼。

    公孙寁,原名李寁。

    镇北侯府镇北侯之下七大总兵,有六个,是镇北侯的义子,全都姓李,包括李富胜也是这般。

    李富胜,原本姓郭的。

    这种义子制度,在燕国影响极为深远和普遍,尤其是在军中。

    但类似李富胜,他的孩子,是可以姓回郭的,因为军中的义子,他也就是起个军中一家亲的态度和意思。

    但李豹不同,李豹是孤儿出身,他压根就没有自己的姓,所以,他的姓,就是李。

    而公孙志,原本就是其义子,改姓了李志,随后又招纳为婿,所以,公孙志的儿子,原名就是李寁。

    公孙志之所以最后选择和李豹之子分道扬镳,带着本部人马分出来,想让自己改回公孙姓是小,想让自己儿子改回姓氏是大。

    “伯爷,我是个粗人,自认为教不好孩子,我娃儿脑子可以的,我也怕留在我身边被我给耽搁了,所以,请伯爷受累,帮我调教。

    公孙志在这里,给伯爷磕头了!”

    说完,

    公孙志再度跪伏下来,连磕三个头。

    这其实,就是托孤的意思了。

    自古以来,托孤,都是大事,因为你得求人家帮你的血脉进行延续,你欠人家的,是天大的恩德,三个响头,理所应当。

    野人王曾对郑伯爷说过,因为郑伯爷只习惯于朝上看,所以感觉那些蝇营狗苟的事儿,很少。

    这是因为郑伯爷上头,真正能入郑伯爷法眼的,也就南北二侯加燕皇等少数几个人。

    任何地方,人少,他自然就清静。

    但若是往下看,看着自己身下的盘根错节,就如同像是看蚂蚁在泥土里打洞一样,密密麻麻,九转十八弯,别有洞天。

    公孙志托孤,并不是因为他今日要率兵去冲城。

    事实上,以公孙志的武力,再加上他身边必然会拼死保护他的亲卫,除非运气特别差或者打死都不退下来,否则,想战死在今日,也挺难的。

    他托孤,其实也是给质子。

    一如那些小国会主动地将国内的世子送入四大国国都一样,就是让他们为人质。

    这也是表明了一个态度,就是我跟你混了,我儿子就留你身边了!

    郑伯爷帮靖南王养儿子,自此之后,郑伯爷就被世人看成坐在靖南王这条船上的人,是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了。

    公孙志此举,也是一样。

    托孤之谊,无论是他这个当爹的,还是其身边的这个少年公孙寁,都不是说断就能断的。

    外加公孙志本就分离出了李豹一脉,本就名声不好,若是再脱离平野伯一脉,无论是官场还是军队里,都很难再混下去了。

    这时,

    宫望也领着亲卫过来,恰好看见了这一幕。

    其实,这时候,谁都清楚,他们俩,包括他们的部下,以后都是靠平野伯这个山头了。

    一个山头下,总共三路兵马。

    平野伯自己的那一路,自然不需多说,但这谁是第二路,就很有讲究了,这牵扯到伐楚胜利后的利益分配。

    公孙志这一招托孤,落入宫望以及其身边的一众副将眼里,就是很直白地争宠了。

    是,

    你公孙志昨儿个是请战要带队冲城,但你必然要战死么?

    既然必定会战死,那我今日先给你打一副棺材扯几匹白布挂着好不?

    宫望之子宫璘在此时开口问道:

    “爹,要不儿子也去磕头?”

    宫望闻言,气得都笑了。

    不过,他这个人到底是跟过司徒雷的,身上儒将气息也重一些,当即开口道:

    “你多大,他多大?

    就是民间娶寡妇,还得讲究寡妇带的孩子是男是女,有多大年纪了才能成呢,带女儿的就算了,要是带儿子的,其年纪也大了的,就真成替别人养儿子了。

    立在郑伯爷身侧,这托孤,算是成了。

    郑伯爷伸手敲了敲公孙寁脑袋上的小头盔,发出了两声脆响,

    笑道:

    “当初,本伯也是这般站在王爷身侧的。”

    公孙志闻言大喜。

    宫望则略微有些吃味。

    一边的剑圣则微微侧过脸,实在是觉得这话无耻至极,你站在田无镜身边时多大了都?

    “传本伯令。”

    见时候差不多了,郑伯爷开始正式下令。

    一时间,帅輦下所有人都跪伏下来。

    “今日攻城,本伯有意毕其功于一役,望诸位拼死力战,无论是王爷那里还是陛下那里,都有本伯为其亲自请功!”

    “末将遵命!”

    “末将遵命!”

    ………

    “呜呜呜!!!!呜呜呜!!!!!!!!!!”

    号角声响起。

    各路兵马开始迅速集结和就位,今日的攻城,就要开始了。

    不同于昨日以填壕沟为主的试探,今日,是重头戏。

    辅兵队列中,郭东对身边的许安小声道:“看见没有,今日的投石机和箭塔,比昨日,多出了近一倍。”

    许安点点头,道:“今日,怕是要动真格的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,待会儿我们有没有机会一起往上冲?”

    “真到打红了眼,有机会的话,我们就在地上捡把刀。”许安说道。

    郭东点点头。

    但他也清楚,这个机会,很难,因为每个兵种都有其负责的工作,他们这一列辅兵,工作就是举盾。

    终于,伴随着投石机的一轮轰砸,燕军的攻城队列,开始前行了。

    有了昨日的实战,今日,各部各路的配合,变得很是默契。

    郭东和许安依旧掩护和推着一辆箭塔向前,待前行到一定距离后,楚人的箭矢,也随之袭来。

    辅兵们的素质本就比民兵高出很多,再者也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训练,昨日上了战场褪去了青涩气后,今日的大家,显得更为沉稳了。

    这就是气质上的变化,见过血的老兵和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,有着本质的不同。

    甚至,在什么时候需要警惕在什么时候可以稍微歇一歇,郭东和许安心里也有了数。

    等到距离再近一些后,

    许安提醒道:“楚人巨弩要射了,小心,往箭塔这边靠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嗡!”

    一根巨弩箭矢射了过来,郭东身前的两个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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