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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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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三章 真的狗(第1/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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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作为一头上古僵尸,梁程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:人,是这个世上适应能力最强的存在。

    这句话,在郑伯爷身上得到了极好的诠释;

    还记得当初在虎头城,郑伯爷被选入民夫营,薛三帮他背着甲胄,梁程帮他拿着刀;

    那一晚,

    梁程和薛三将一个蛮族骑士按在了郑伯爷面前,

    郑伯爷一刀下去,

    将其给砍死!

    两世为人,那是郑伯爷第一次如此近距离且清晰地感知到鲜血扑面而来的滋味,且引起了来自生理上的严重不适应。

    几年过去了,

    如今的郑伯爷,

    却能够在攻城时,很平静地下令退回来,再打一次。

    宛若将面前的安乎城以及城内的野人们,当作了红帐子里经验丰富的姐们儿,轻轻一拍:

    来,换个姿势咱继续。

    在郑伯爷看来,是在这个世界的经历以及风风雨雨,改变了他,促使他变成这样;

    但在魔王们看来,是这个世界的“自由”,让主上恢复了他内心的本性。

    总之,

    在平野伯爷的命令下,已经完全攻上西城墙的燕军,开始撤兵了。

    云梯,也自己运了下来,箭塔,又推了回去。

    发挥效果太好的攻城锤,在撞开城门后,就又默默地往后挪。

    各路兵马,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后退。

    李富胜的眼睛眯了眯,赞叹道:

    “郑老弟的练兵之法,哥哥我,佩服了,侯爷当初带我们打仗的时候就教过我们说,进攻时猛如虎,这并不难做到,但撤退时井然有序,方为真正的精锐。”

    虽说这是在攻城成功后进行的撤退,但各方面都能做得这般严谨,可以说,这支军队,已经不逊靖南和镇北了。

    就算是有差距,也可能仅仅是兵员个体素质上的一些差异,这也是源自于郑凡麾下接收兵源时的一些限制所导致的。

    但,这仅仅是瑕不掩瑜,最重要的是,李富胜自己心里也清楚,这几年几番大战下来,很多当年自己麾下的老卒,要么战死,要么伤退离开了行伍,新兵补充进来后,虽然看似在战斗力上没有明显的下滑,但真正深层次的变化,他这个当总兵的,是能够察觉到的。

    百战之后,老兵凋零。

    凋零之外,还有腐化。

    镇北军以前是在北封郡吃沙子的,调入京城后,李富胜就明显感觉到自己麾下兵马的转变了,等再进入晋地,驻守一方后,这种转变,在郑凡身边的梁程开口道:

    “其实李富胜自身也有很大的问题,他可能真的是不熟悉攻城战的指挥,外加先前看见咱们做得很好,所以本能地想要跟着咱们的节奏走。

    但其实,在那名校尉登上城楼时,李富胜完全可以下令前阵完全掩杀过去了,顺势将这面城墙给清扫掉问题是不大的,偏偏他还在那里按部就班。

    至于后续下达的撤兵命令所出的乱子,还是在于李富胜麾下兵马,已经习惯了野战的打法,思维意识习惯,还没能切换到攻城这方面来,确切地说,他们其实还没这个意识。”

    郑凡点点头,道:“这个,应该是田无镜去头疼的问题,话说,你觉得田无镜会攻城么?”

    梁程沉默了。

    “嗯,怎么了,实话实说就是了,不要给他留面子。”

    “主上,属下觉得,靖南侯的用兵习惯,其实比之在野战骑兵对阵,在自己身侧的梁程,

    道:

    “就他吧,他,算是得我不少真传了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入夜后,

    郑伯爷来到了野人王所在的帐篷处。

    郑伯爷没急着先进去,而是让何春来先进去看了看,得知桑虎不在帐篷内后,郑伯爷才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随即,

    数十名亲卫持刀警戒于帐篷外。

    野人王依旧坐在那里,但手中的链子,解开了,他正在吃东西。

    樊力煮的,大杂烩。

    见郑凡来了,野人王笑道;“伯爷吃了么?”

    “吃过了。”

    郑凡席地而坐。

    “伯爷今日辛苦。”苟莫离笑道,“但属下有个小建议,可否给桑虎一个机会,让他也能带着手下人试试手练习一下攻城?

    伯爷您是知道的,我们雪原人,大部分这辈子就只见过三座城;

    安乎城、沓叠城和雪海关。”

    野人王是知道郑凡今日所作所为在干什么了,这是在拿野人的命,来为燕军磨刀。

    但野人王毫不生气,甚至还想踊跃加入。

    “这个,不急,以后,有的是机会。”郑凡说道。

    “伯爷说的是,确实以后有的是机会。”苟莫离笑道。

    攻城,什么都可以缺,就是不会缺死人。

    而且,就算是死人,他的尸体,也是有用的。

    死人的尸体,可以拿来炼出油脂当火油用,亦或者干脆将尸体用投石机投入城内,引发城内的瘟疫。

    “伯爷和这位李富胜总兵,关系很好?”

    “苟莫离。”

    “属下在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我在燕军中入伍这么久,让我感触最深的,知道是什么么?”

    “请伯爷赐教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燕军里面,虽然也有各自的山头,但打起仗来时,是可以将后背交给袍泽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确实很难得,但,伯爷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“那也是因为您一开始就得遇贵人,所以不用去在乎那些狗屁倒灶的事儿,再加上后来,您得到了靖南侯的看重,自然没人会在这方面去卡您。

    水至清则无鱼,这太阳底下,就没有什么新鲜事儿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郑凡微微蹙眉。

    细细思索一番后,

    郑伯爷还真回忆起来了一出在燕军里,自己亲身经历过的友军见死不救。

    那是邓子良邓参将,被乾国钟天朗夜袭拔寨斩杀。

    只不过,在那件事里,对友军见死不救且故意保存实力的,是郑伯爷的翠柳堡。

    因为这件事,郑伯爷还被靖南侯敲打过。

    所以,

    并非是郑伯爷没遇到背后捅刀子的袍泽,而是因为那个会捅刀子的人正是他自己。

    当你发现四周全是白色的时候,很可能,那个黑点,就是你了。

    但这个例子,这段黑历史,郑伯爷是不会自己再提出来的,没意义。

    “伯爷,这一次大军出塞,斩获,必然不小,但想来大军不可能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,所以,属下觉得,拔除掉一些部族的牧场,牵走他们的牲口和人口后,可以趁着这场天威,直接对其他部族进行摊派,让他们主动送上牛羊和青壮。

    他们欺软怕硬惯了,打个锣,马上就腿软,属下可以为伯爷拟定一份名单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行,这事,你看着办。”

    “谢伯爷,属下绝不会让伯爷失望。”

    “等真正伐楚开始时,我会解开你身上所有链子。”

    “伯爷大恩大德,属下下辈子必当做牛做马…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我直接送你去下辈子岂不是更方便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…”苟莫离。

    …

    翌日,

    燕军上午再度攻城,午时收兵;下午再度攻城,黄昏收兵。

    第三天,晋营兵马攻城;

    第四天,继续攻城;

    第五天,

    没法继续攻城了,

    因为城内没粮食,

    且燕军这种玩法,对城内野人精神上的折磨实在是太过可怕了,简直是魔鬼!

    燕人一次次占据了城墙,又一次次退去,然后再一次次地攻上来,根本就不是人能干出的事儿!

    最终,

    安乎城内的野人们哗变,将自己的头人和贵族全部杀死后主动出城跪伏在野地上,完全放弃了抵抗。

    “啧啧啧,没得玩儿了。”

    李富胜有些惋惜地说道,他才刚刚找到指挥攻城的感觉。

    随即,

    李富胜看向自己身侧的郑伯爷,

    道:

    “换下一个城吧,叫沓叠城是吧?”

    “嗯,不过先不急。”

    “不急?要做什么?”

    郑伯爷笑了笑,

    道:

    “先给沓叠城送一些粮食过去,让他们吃点儿东西才有力气守城不是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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