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娇妻良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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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生意(第1/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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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鸿雪的话,让翎钧心情颇好的眯起了眼睛。

    这种既能帮他处理掉麻烦,又能漫天要价的“暴利”生意,顿时,便引起了他的浓厚兴趣。

    “要多少,给多少?”

    “不还价?”

    伸手,稍稍活动了下手指,翎钧那带着邪气的笑容,让他只是坐在那里,一动不动,也给人一种危险至极的感觉。

    仿佛,他已经准备好了,可以拿来出手的“货物”,现在,只差沈鸿雪一句肯定答复。

    “这……生意人,自然讲究个漫天要价,落地还钱……”

    “若你把价格开的过于离谱,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,他们,自然是会跟你商议下,可否赊欠一些,日后偿还的。”

    沈鸿雪出身商贾,自然明白,这种联姻,对商贾来说,是有多大诱惑。

    若非沈家,祖上曾助高皇帝夺天下,得了高皇帝御笔特赦,此时今日,也不可能如此做大,每代,皆有子弟入仕。

    严格来说,沈家,应算是“官商”。

    柳家与沈家结亲,是高攀了沈家,因此,对沈家老爷子的话,柳家断不敢心生忤逆。

    之前柳轻心能以嫡妻身份,嫁入哱家,亦是因为,她的外祖家,沈家,并不是身份位列四等的商人。

    需钱养兵,仅仅是哱家最末的一条需求。

    若只为图财,平妻身份,已足令诸多商贾趋之若鹜,又何必,浪费与其他官宦联姻的机会?

    “我这里,许有几位二三品大员家的嫡小姐出手,不知,鸿雪那里,可有合适下家接盘?”

    商贾,能求娶到官宦人家的庶出小姐,都会被视为“祖上积德”。

    嫡小姐?

    开什么玩笑!

    若当真,有这等好事,那些富贾们,便是砸锅卖铁,休妻灭妾,也要为这种机会,挣个你死我活。

    讨价还价?

    不存在的!

    “这种货,自然不愁卖。”

    “只是,你确定,做这么大的‘生意’,不会给你自己惹麻烦?”

    钱,是好东西。

    但也得有命赚,还有命花才行。

    沈鸿雪稍稍迟疑了一下,抬头,看向了翎钧。

    如果,能当真把这“生意”,沈家在商界的地位,定能再上层楼。

    可他不希望,为了一点儿身外之物,让翎钧惹麻烦上身,甚至,牵累到柳轻心。

    “瞧你说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是那么不知轻重的人么!”

    燕京里,有许多讨厌的家伙,为了与他搭上关系,甚至不惜亲自上门,许诺把嫡出女儿送来给他做妾,做通房。

    之前,他已拿年龄说事,婉拒了十几人。

    可待到几个月后,他与柳轻心的大婚尘埃落定,那些人,必然卷土重来。

    介时,年龄,便无法再作为借口了。

    为了日后清净,他必须得提前,为这些“苍蝇”准备好,适合她们的去处。

    “我即使敢说,要把她们卖了,自然,就有法子,让她们心甘情愿,感恩戴德的应承,让她们的家里,毫无怨言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,为了让金主们觉得物超所值,我还可以稍稍牺牲一下,跟他们有些萍水交情。”

    “只是,我家娘子,痴迷珍稀药材。”

    “若他们来拜访时,未备好,能入我家娘子眼的药材,守门儿的侍卫,恐不会为他们禀报。”

    说罢,翎钧眉眼弯弯的,看向了坐在他身边的柳轻心。

    他,从来都不是什么乐善好施之辈。

    想从他这儿拿到好处,却不付出,与之相应的代价?

    可能么?

    “好罢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,你有如此把握,我便信你所说。”

    “一个嫡小姐,你打算要价多少?”

    沈鸿雪对翎钧的了解,仅限于他摆在明面上的皇子身份和远在西北的粮马生意。

    他不想雇人调查翎钧。

    虽然,这有助于他在他背后的李七。

    他还是觉得,自己错过了一个,与李铭的亲信结交的好机会。

    在他想来,若那白发老者,只是为了考验他,临走,便没必要,再回头看他,更没必要,以一声长叹,代替与他辞别。

    虽然,李铭有很多亲信,这白发老人,只是他众多亲信中的一个,不知何时,都可能死于非命。

    但李素认为,人脉,总需要一个,日积月累的过程,能结交讨好一个,就总比,一个替他跟李铭说好话的人都没有,要强得多。

    “我还是觉得,该寻个机会,跟这位先生,好好儿的喝杯茶。”

    “你帮我打听一下,这位先生怎么称呼,可好?”

    跟李七,李素永远只会用商量的口气。

    他知道,李七,比他聪明的多,敏锐的多,冷静的多。

    如果,李七对一件事,连续拒绝两次,那就意味着,这件事,绝不是他能觊觎。

    当然,通常情况下,李素,不会做第二次的尝试。

    “老爷最不喜的,就是家中晚辈,与他的亲信保持亲密。”

    “少爷可是忘了,旌德少爷,是怎么死的?”

    李七永远知道,用什么样的方式,能在说服李素的同时,最大化的,帮他保留面子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这样,比李廿七更晚成为李素下人的他,才步步为营,先是成了李素的书童,之后,又得了“自由”之身,成了李素的“军师”。

    李旌德,李素平妻王氏所生的次子,在德平伯府,排名第五的嫡少爷。

    十年前,为帮他母亲王氏出气,试图以黄金千两,收买李铭的一个亲信,劝说其毒杀李素。

    结果,那亲信非但没受其贿赂,反将黄金递呈到了李铭面前,详述了李旌德试图收买他的前后事宜,李旌德也因此,被李铭下令,于庭院正中,乱棍打死。

    彼时,李素已到达东北大营,无缘目睹,李旌德被杀惨状。

    但恰巧前往德平伯府,为李素取春衣和单鞋的李廿七,却将彼时之景,详细的讲给了李素和李七听。

    皮开肉绽。

    血溅三尺。

    收尸时,除了头骨,已无一处骨头,不是碎的。

    据说,李铭没让李旌德白死,他用这具破烂不堪的尸体,诬陷了一个,与他有隙的武将,那武将,被隆庆皇帝治罪,施以“檀香之刑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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