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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八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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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第1/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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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西市附近,燊哥邸店。

    开市的鼓声伴着后厨热火朝天的烧菜声,干柴烈火噼啪作响,白色的蒸汽弥漫。

    燊哥忙得满头大汗,他本就长得滚圆,肚子大,腿短,前后张罗起来就像一个快速旋转的陀螺。后厨里几眼炉子都烧着火,几个厨子忙碌不休,其中两口大锅里烧着满满的水,炉灶前摆着一排木桶。这邸店前面是店面,中间是堆栈,后面为客舍,此刻店面里几组奇特的客人,有壮硕宛如夸父的罗刹人、也有身量不足三尺的僬侥人、有从头到脚都罩在皂纱幂篱里的女人、也有袒胸露乳的豪放女,一个个手里捏着一封帖子。

    “燊哥、我们何时能见你说的那个人?”

    见燊哥从后堂里转出来,客人们纷纷向他询问。

    “我们已经在这里等了三天了,那人到底是见还是不见,给个痛快话。”

    燊哥那两条招牌一样又长又翘的胡须抖了抖,他长得模样很像个波斯老胡,须发的颜色偏红,常年戴一顶小圆帽,一双琥珀色的眼珠子,看着就觉精明过头,那双眼珠子咕噜一转,就像两眼活水。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诸位,他刚好这几天有很重要的事。”燊哥赔笑,“不过我向诸位发誓,今天、今天一定给大家一个准信。”

    这时,从后堂里跑过来一个小伙计打扮的少年,同样尖鼻子圆脸,趴在燊哥耳边快速说了几句。燊哥又赔着笑给几位客人递了几句好话,收了各位手里的帖子,扭着圆滚滚地胖身子往后面客舍去了。

    两个伙计拎着四只木桶,桶面上冒着滚滚热气,燊哥走在最前面,从后厨沿着小路朝客舍最后面一间独立的小院而去。小院矮矮地墙头上,架着几尾松枝,还有花藤由内攀爬上来。

    一扇原色的厚木门板上,一只没有门环的铺首,满是锈色,却跟寻常人家大门上的铺首不同,看不出是哪一种治兽。这圆脑袋的兽头上,一双眼尾上挑的桃花眼,一缕一缕卷曲的发丝,斜斜地搭在额侧,不威严,还颇有几分风流姿色。

    燊哥推门推不动,肥胖的手掌朝铺首脸上拍:“醒醒,铜锤。”

    “你个死胖子,说多少回了,我不叫铜锤!”门扉上的铺首兽头张开双眼,一刹那令人惊艳,熔金般的瞳眸,透过那双眼眸,似乎能够看到戈壁沙洲、黄沙漫漫,又似乎是夕照下的万顷碧波。“请叫我大帝!”

    燊哥直接忽视它,“开门,屋里的那个在等热水。”

    大帝撇撇嘴:“下次再叫我铜锤,我就把你那爪子咬掉。还有、我饿了。”它打个哈欠,“睡了三天,感觉我能吃下一头牛。”

    燊哥要抓狂了,双手扯着自己圆脑袋两边红色的须发,“老天爷呀,我这是造了什么孽,当初竟然见鬼了一样发什么慈悲,把你们两个讨债鬼领回来!”

    大帝飞扬的桃花眼一挑,似笑非笑地盯着燊哥,“老鬼,还是老奸巨猾这个词跟你在屏风外面,抽出一张张帖子,挨个念。

    “青龙坊的蜚奴,以迷毂木一枝,寻自己失踪的老伙计小豆子。小豆子与蜚奴相伴相生,情同手足,自月初蜚奴醉酒半夜跳了曲池洗澡后,小豆子就不见了,现在少了好兄弟的陪伴,倍感寂寞。”

    “迷毂木?”屏风那边传来低低地沉吟,“木纹黑色,其上开花,花共四色,对应四个方向。东方金青、南方金赤、北方金乌、西方金白,四瓣花瓣的颜色对应方向而发生改变,身佩迷毂木就永远不会迷失方向,倒是个好东西,可惜、我好像已经有一枝了。”

    燊哥把帖子当扇子用,不停给自己扇风。今年长安的夏天,特别的闷热难耐。

    “所以呢?”

    屏风后面那人道:“委托什么事情不重要,重要的是够不够吸引我。”

    燊哥扇着风,再翻一个白眼,不耐烦道:“这个不接就不接了吧,那头蛮牛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酬劳,穷鬼一个。”

    燊哥把青龙坊蜚奴的帖子丢到地上。

    “让他自己去曲池里捞吧,运气好的话,捞上个百十年,赶上大旱,曲池见底,说不定他就能见着自己好兄弟了。”浴桶里的人发笑,“或者你告诉他,不用难过,以他那邋遢的样子,大概要不了一年半载,小豆子就会在他的毛发里重生。”

    燊哥抖抖胡子,念下一张:“这个是一个自号守宫娘子的,说是愿意拿一座前朝古宅里埋宝的地点,换她被人夺走的孩子……的……尾巴!”燊哥激动了,“埋宝地点,宝藏!接这个吧,这个好。”

    屏风后面的人默不作声,只听水声哗啦。

    燊哥心急如焚,“接这个吗?接这个吧,一个宝藏换一只尾巴,多划得来!”

    “回绝她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告诉她,尾巴不用找了,会自己回来。”

    燊哥大喜:“这样岂不是在光里,伸展着身躯。“真好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燊哥瞪眼,“你欠钱不还,还说真好?吕洞宾,你真是越来越不要脸了!”

    吕洞宾不要脸的转头冲燊哥笑:“不是说可以下辈子么?我看这个办法极好,不如我们现在先立个字据,再高的利息,我也愿意承受。”

    “无赖!你就是长安城里最大的无赖!”燊哥跳着脚,“谁碰上你谁倒霉!”

    “你才知道啊。”

    燊哥气的胡子抖个不停。“吕洞宾,你以为你是谁?你以为你这异闻社有多了不起?你就是个酒鬼!你的异闻社就是个专收破铜烂铁的垃圾堆!”

    吕洞宾无关痛痒,还点了点头。“你说的对。”

    燊哥差点一口气上不来。

    论斗嘴,燊哥就没能从这院里讨过什么便宜,但是做生意不是怄气,追求利益才是最终目的。毕竟,当初是他自己把人弄来的,也不是什么好处没得过,这吕洞宾的异闻社,有不成文的怪规矩,就像他自己说的,只管奇案诡案,一般人的案子不管,他觉得没有意思的案子不管,无法打动他的案子不管;酬金不酬金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需要给他一件稀罕玩意儿,说白了,还是得让他有兴趣,觉得有意思才行。

    燊哥在这世间这么多年,就没见过活的这么散漫随意的人,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寻找有意思似的,就好像他活着多没有意思一样。可是在他看来,还能有谁比这人活的在这跟我斗心眼斗这么久,看来我以前真是太小看你了。”

    燊哥闻言,一下子露了原形,捂着心坎,眼泪都下来了。“那是我一直在强撑,我的心早就在淌血了,那些可都是我的心肝宝贝啊!我宁可自己被人捅几刀,都不能没有它们!”他匍匐在吕洞宾身边,拽住吕洞宾的衣角,涕泪纵横,“这件事,你无论如何要帮我,帮我找回我的心肝宝贝,抓住那偷东西的贼,我要亲手杀了他!”

    吕洞宾把衣角拽回来,悠悠开口:“做为交换,你给我什么?”

    “什么!?”燊哥一下子蹦起来,“你吃我的住我的,还有脸管我要东西!”

    “看来你不是真的在乎那些心肝宝贝。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你想要什么?”

    他沐浴在光里,刚洗过澡的头发和身体,被阳光蒸发出水汽,眉眼看着朦胧。

    “我要你——带我去哈利利集市。”

    燊哥瞪着吕洞宾,“你这是敲诈!”

    吕洞宾不理他,优哉游哉地晒着太阳。“有一天,你会求着我答应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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